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为进一步增强海蜇资源发展后劲,使海洋得到休养生息。今年,盘山县在海蜇管护工作上,要努力实现“五个确保”的工作目标。一是确保渔船无一违规;二是确保海蜇管护宣传入户率达到100%;三是确保网具离船率达到100%;四是确保渔船伏休率达到100%;五是确保海蜇捕捞不打“第一枪”。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海蜇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入高效运转状态,做到领导指挥到位、组织协调到位、落实管理措施到位、解决突发事件到位;渔业、公安、边防、监察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建立起上下联动的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伏休期间的监管动态。同时层层签订海蜇管护责任状,将监管工作分工细化,把责任、工作明确落实到部门、到人、到船,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休渔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板报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伏季休渔制度、海蜇资源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选派海蜇管理人员、渔业行政执法人员上船入户,把思想工作做到每一户渔民、把法律法规送上每一条渔船,切实做到伏季休渔家喻户晓、海蜇管护人人皆知。
三、消除违法隐患,完善伏休防线。首先突出抓早,早部署、早行动、早布控,对每个进海路口实施阻截,严防死守,确保伏休防线无漏洞。第二,建立小分队,拉网排查、不留死角,彻底清理虾池、堤坝附近的违法捕捞小窝点;第三,严厉查处陆地小旱网违法捕捞行为,采取滩上拉、海里割、就地烧等办法,将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
四、严查转港渔船,做好船网分离。在伏休期间,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租用外地渔船到海域内从事海蜇捕捞,同时对海域内停泊渔船进行逐一调查核实,对转港渔船,要求其在指定地点集中停泊,限期要求其返回船籍所在地港口,坚决不为其办理海蜇专项捕捞证件,坚决不准其进行捕蜇生产;对未按期限返回的,一律由渔政机构扣押在港,并进行严厉处罚。并对县内渔船的数量、船主、船东等情况进行详实登记,同时清除外界游离船只。还将对我港渔船逐船落实“船网分离”工作,确保无一例外、不留死角,力争做到船靠岸、网离船、人上岸。拉大船网距离,明确专人看管网具,死看死守,未下达开捕命令,坚决不准网具上船。
五、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海上管理。一是依法严办使用在法律上明令禁止的网具进行捕捞的行为;二是坚决取缔“三无”渔船,一经发现,严厉处罚;三是进一步充实海上执法力量,昼夜巡航保护,坚决彻底干净地清除海上偷捕渔船。四是围绕捕捞中心,完善海上执法行动方案,制定应急预案,周密部署执法船只站位、巡航路线以及被扣船只停靠点等项措施。五是建立偷捕船只档案,并将偷捕船只扣押在港,按照有关法规的上限进行重罚,对船东、船长进行治安处罚,对暴力抗法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内强综合素质,外塑执法形象。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执法犯法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将加大对有关部门的执法监督力度,对违纪失职渎职人员,依纪依法给予处分;另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业务知识过硬,考试合格才能上岗,防止乱执法;二是持证上岗,清退临时聘用人员,防止滥执法;三是建章立制,根据执法人员的责任分工,分别签署《依法行政责任状》,防止违规执法;四是不当保护伞,明令禁止任何执法人员和单位利用职权为违法捕捞渔船充当保护伞,并不准以各种形式违规参与海蜇捕捞,一经发现,严惩不怠。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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