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为加强和规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的管理,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首次将水产品纳入到注册目录内,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国家和企业的水产品才允许进口。我市相关企业应及时关注国家质检总局或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公布更新的注册名单信息,签订合同前确保国外生产企业在有效注册名单内,避免水产品贸易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据了解,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国外官方卫生控制体系和水产品加工企业卫生条件等进行考核和验证,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国家和企业,其产品允许进口到中国,对捕捞加工、储藏运输等生产过程不规范、卫生控制体系失效的国家和企业,产品将被拒绝入境。对产品检出问题、存在安全隐患、达不到生产条件或有不良记录的国家或企业,及时启动退出机制,根据进口检出问题情况适时调整公布退出企业名单信息,不在有效名单内的企业,产品将无法出口到中国。
我市不仅是水产品养殖加工出口大市,水产品的进口加工量也在逐年增长。据统计,2013年湛江口岸共进口水产品4518.5吨、2719.9万美元,进口重量和货值同比分别增长7.8%和3.2%。进口主要品种有冻虾、冻鲑鱼,还有冻熟蟹、冻鱿鱼、冻螺肉等,贸易方式以来(进)料加工为主,产品作原料加工用,有少部分进口水产品为一般贸易,在国内市场销售,进口国家有厄瓜多尔、印度、美国、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及马来西亚等。
近年来,我国境外发生的放射性污染、水域污染等事件,使我市进口水产品的不合格检出率有所提高,凸显了进口水产品安全形势愈加严峻。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我市相关企业,进口水产品应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企业应及时了解上述新规,尽快将注册要求告知国外供货商和生产企业,对照中国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改进;建立健全进口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追溯体系;相关企业应督促国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中方完成注册工作,保障进口水产品质量以及贸易的顺利开展,保护我市渔业生产安全和市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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