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记者从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我市将开展专项行动,对渔船捕捞渔具和沿岸捕捞设施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自2014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13种渔具;自2014年6月1日起,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捕捞渔具。
按照农业部通知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黄渤海、东海、南海三个海区全面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13种渔具,浅海、滩涂等沿海开放式养殖水域也属禁止使用范围。被列入禁用渔具目录的13种渔具包括双船单片多囊拖网、拖曳泵吸耙刺、拖曳柄钩耙刺、拖曳水冲齿耙耙刺、拦截插网陷阱、导陷插网陷阱、导陷箔筌陷阱、拦截箔筌陷阱、漂流延绳束状敷网、船布有翼单囊地拉网、船布无囊地拉网、抛撒无囊地拉网、拖曳束网耙刺。
全面实施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和禁止使用13种渔具,是转变当前海洋渔业资源开发过度局面、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按照省海洋与渔业厅的部署,我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将组织渔业执法力量,联合边防、海警、公安、工商等部门,通过开展水上、陆上巡回检查,加强重点水域、交界水域和违法违规渔业案件高发水域的联合检查、交叉检查、驻守检查等,全面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发现渔船使用限制使用的渔具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渔具的,将发放整改通知书。对使用电炸毒鱼、陷阱网、畚箕网等禁用渔具的行为,对查获的案件一律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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