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6月14日,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自治区水产畜牧局举行促进我区水产品出口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通过建立合作机制,做强做大广西水产业,促进水产品扩大出口。
据统计,2006年广西检验检疫出口水产品928批、重量2.019万吨、货物总值6128万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0%、85%和59%。可近年来国外特别是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先后出台了诸多新法规,提出十分苛刻的检验检测限量要求,对我出口水产品设置越来越严格的技术壁垒,直接影响了我水产品的出口。为此,广西检验检疫局与自治区水产畜牧局经过磋商,决定发挥广西水产资源优势,建立共同促进水产品扩大出口合作机制,在各方面加强监管合作,共同促进广西水产品扩大出口。
在合作备忘录中,两局将建立合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例会,共同研究解决出口水产养殖基地建设、检验检疫备案和促进水产品出口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交流水产品生产、加工、出口、流通、销售等方面的信息,通报各自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法规和监管方面的要求,从而实现水产信息资源共享。同时,加强业务工作的相互支持与协作,其中广西检验检疫局支持广西水产畜牧部门建设一批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的水产品出口养殖场、捕捞渔船和生产加工企业,形成一批出口生产加工基地。重点支持优势水产品如罗非鱼、南美白对虾和斑点叉尾鮰养殖基地,对优势水产品养殖基地优先开展出口检验检疫备案工作。广西水产畜牧局大力扶持出口优势水产品养殖基地建设,建设一批比较优势明显、市场前景广阔、国际竞争力强的出口生产基地,以规模养殖示范场带动整个出口优势水产品产业化发展。
为了从源头控制出口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的使用,促进水产品国际贸易的顺利发展,两局还将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对象主要是出口水产养殖基地、出口加工企业和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整治内容包括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禁用药物的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查处在水产养殖、捕捞生产中违法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清理标签不规范和成分不清的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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