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2013年,台州出口海水养殖活鱼33批次、重量1125.07吨、价值759.00万美元。所有出口海水活鱼均未被检出药残或农残超标,合格率为100%,在国外全部顺利通关,连续三年实现“零通报”。
台州海水养殖活鱼全部出口韩国。作为食品和对当地养殖业的一定冲击,韩国对进口水生动物设立了苛刻的贸易壁垒,中国出口韩国的水生动物时因残留超标等问题被通报。为此台州局高度重视出口海水活鱼的检验检疫工作,严格按照《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以“抓质量、保安全”为抓手,科学制定“一场一品一案”监控计划和方案,积极探索“企业自检自控+残留监控+出口前重点项目检测”的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以抓“七个关键控制点”为手段着力构建海水养殖活鱼质量安全卫生保障体系,确保出口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严把苗种引进关。只有经相关药残检测合格的鱼苗、鱼种,报当地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备案并经我局批准才允许进场隔离饲养。
二是严把药物使用关。所有药物必须经我局备案后才可使用,坚决杜绝使用成份不明的化学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及违禁药品。
三是严把饲料关。要求注册出口养殖场投喂的饲料必须来自经检验检疫部门注册备案的生产企业,并不定期进行孔雀石绿、三聚氰胺、氯霉素等抽检合格。
四是严把检测放行关。在督促企业完善自检自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风险分析,根据实际为各养殖场量身定制“一场一品一案”风险监控方案和疫病监测方案,并在出口前加强重点项目的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口。
五是严把出口装运关。建立严格的品种和数量核定核销制度,对报检出口的活鱼进行网箱编号核查、数量核销并实施不定期出运监装,确保出口水生动物与《出境水生动物供货证明》货证相符。
六是严把养殖记录关。坚持从源头抓质量,以日常监管促安全,明确养殖场是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检查并督促注册养殖场完善记录养殖日志和监管手册,从鱼苗放养、鱼种引进、饲料和药物购买和使用、水质监测、疫病防治、网箱鱼类品种和数量、出场记录、自检自控等必须详细记录,使出口水生动物具有可追溯性。
七是建立协作机制。通过签订《出口活水生动物质量安全监管区合作备忘录》的形式,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和海洋渔业部门力量,加强技术交流和信息互通,实现管理和检测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良性机制,共同协作把好质量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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