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在全省自然水域禁渔的通知》精神,严厉打击破坏鱼类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增殖和合理利用县境内自然水域的渔业资源,县人民政府今年上半年发布了《关于加强水产资源管理的通告》。
《通告》严禁在康县境内所属自然水域进行的一切针对水生野生动物的捕、捞、毒、炸、电等活动,同时倡导各级组织和个人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并对各种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明确规定。《通告》的施行将对全县的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作和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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