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做强做大水产业促进水产品扩大出口
近日,广西检验检疫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局举行促进广西水产品出口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广西局副局长莫伟媛、广西水产畜牧局副局长黄赤代表两局签字。双方通过建立合作机制,做强做大广西水产业,促进水产品扩大出口。
广西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优越的气候条件十分适合水产养殖。近年来,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水产品提出了越来越严格的贸易的技术性要求,直接影响了我国水产品的出口。为此,广西局与自治区水产畜牧局经过磋商,决定发挥广西水产资源优势,建立共同促进水产品扩大出口合作机制,在各方面加强监管合作,共同促进广西水产品扩大出口。
两局将建立合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例会,共同研究解决出口水产养殖基地建设、检验检疫备案和促进水产品出口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交流水产品生产、加工、出口、流通、销售等方面的信息,通报各自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法规和监管方面的要求,从而实现水产信息资源共享。
两局将加强业务工作的相互支持与协作。其中广西局支持广西水产畜牧部门建设一批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的水产品出口养殖场、捕捞渔船和生产加工企业,形成一批出口生产加工基地。重点支持优势水产品如罗非鱼、南美白对虾和斑点叉尾养殖基地,对优势水产品养殖基地优先开展出口检验检疫备案工作。
广西局督促出口企业建立“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生产管理模式。引导出口企业建立自属养殖基地,帮助出口养殖场建立健全疫情疫病防疫体系、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指导养殖企业科学合理使用农兽药,从源头上确保有效地控制出口产品农兽药残留。帮助加工企业建立质量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导加工企业建立检测实验室和配备先进检测设备,培训检测人员,开展药物残留和疫病疫情的检测,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促进出口水产品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安全。
广西局进一步加强检验检疫监管。对出口水产品落实“三抓”(抓源头、抓过程、抓关口),把住“五关”(基地备案关、企业注册关、原料进厂关、过程监管关、检验检疫放行关),提高检验检疫监管水平。指导各口岸检验检疫分支机构对出口水产品按风险高低、质量管理水平和诚信度等,逐步推行出口水产品电子监管,实现关口前移,创建水产品出口绿色通道,简化口岸通关手续,加快验放通关速度,降低企业的出口成本。
广西水产畜牧局大力扶持出口优势水产品养殖基地建设。根据广西的资源优势和各地的气候、江河、海滩特点,统筹规划和扩大建设广西优势水产品养殖基地,对优势水产品养殖基地要积极引导办理水产养殖证,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生产技术,推行先进的生产管理方式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建设一批比较优势明显、市场前景广阔、国际竞争力强的出口生产基地。以规模养殖示范场带动整个出口优势水产品产业化发展。
广西水产畜牧局制定和实施有关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养殖基地建设,将产业链向生产源头延伸,按照“公司+基地+标准化”模式,投资建设自主出口原料生产基地。制定和出台水产品加工出口奖励政策,支持出口企业延伸农业产业链,将业务由单一的出口加工向创办养殖基地延伸,向创办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延伸,重点扶持一批信誉好、影响大、后劲足的水产品出口加工龙头企业。
广西水产畜牧局将完善有关养殖质量管理工作,建立确保养殖质量的长效工作机制。协调渔业生产、饲料、兽药及科技等部门,齐抓共管,提高水产养殖质量。渔业生产部门要加强养殖管理,出台相配套的养殖基地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疫情疫病防疫及生产环境监测;饲料和兽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养殖投入品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养殖过程中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严格控制产品的药物残留。大力开展产品无公害体系认证,促进出口养殖基地标准化生产。有关部门要及时解决水产品养殖质量和出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广西水产品扩大出口创造有利条件。
两局还将联合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为了从源头控制出口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的使用,促进水产品国际贸易的顺利发展,两局还将联合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对象主要是出口水产养殖基地和出口加工企业以及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整治内容包括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含禁用药物的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查处在水产养殖、捕捞生产中违法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清理标签不规范和成分不清的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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