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时下正值齐市禁鱼期,大街小巷的“江鱼”却随处可见。记者在有关部门了解到,这些所谓的“江鱼”大部分都是苇塘或养殖鱼。
近日,记者接到举报,一些市场和街头摊点叫卖活“江鱼”。我市目前正值禁鱼期,那来的这么多“江鱼”?带着疑问,记者来到市畜牧水产局渔业科。据渔业科负责同志介绍,根据省府文件要求,5月25日——7月10日为嫩江水域的禁鱼期,不允许在江河中捕捞鱼类,以保护鱼类产卵,增加资源含量。禁鱼期间禁止一切捕捞作业,渔船(具)要撤出作业场所、湿地;实行渔船和渔具分离,且船要加锁,渔具要入库;同时要组织鱼苗投放和布放人工鱼巢;禁鱼期间加强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偷捕行为。
据悉,齐市渔业执法部门自禁鱼期开始后,已开始不间断巡察,自25日起至今,已查处案件2起、正查处案件3起、罚没销毁非法渔具20余套、罚款6000余元。基于目前状况,齐市市场上所谓的“江鱼”绝大部分是养殖或是苇塘鱼,少部分是一些不法分子偷捕而来的野生鱼。齐市渔业部门今后还要加大对偷捕的打击力度和市场的巡察,以保护江河的鱼类资源。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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