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兰山区水务局、公安局兰山分局25日联合发出通告,严禁在相关水域内电鱼、炸鱼、毒鱼和使用禁用渔具,以保护渔业资源。
根据通告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河道、水库、湖泊、沟渠等水域炸鱼,不得使用任何毒品和麻醉品在任何水域毒鱼。
通告还要求兰山区内的捕捞渔船必须到兰山区水务局办理渔船登记、挂牌手续,严禁向一切水域排放、倾倒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水质标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或其他污染物,不得在渔业水域内浸泡、清洗有毒器皿。
另外,每年4月25日到6月5日为禁渔期,所有拦河坝体上下各200米为常年禁渔区,禁渔期、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渔事活动。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