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我国将全面建设“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对全国海域使用状况进行实时、立体、动态的监视监测,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国家海洋安全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记者从24日举行的“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动员大会”上了解到,到2010年,我国将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业务化运行。
从上世纪80年代起,随着我国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洋开发利用方式逐渐增多,海域作为海洋开发利用活动的载体,稀缺程度不断提高。2004年新增确权海域面积超过20万公顷,这给国家和地方海域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国家海洋局会同财政部共同提出了建设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的设想,以保障国家海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各级政府的海域管理水平。
作为国家海洋局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运作和筹划多年的项目,“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于2005年11月由财政部正式批准立项。
此前,我国已经利用卫星遥感资料,完成了山东、福建两省的1990年、2000年、2005年三个时期海域使用状况卫星遥感监测分析,对全国近20年来的海域使用状况及其发展变化趋势有了初步的掌握和了解。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张宏声表示,要以“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项目的实施为契机,全面提高我国各级政府的海域使用管理能力和水平。
我国去年征收15.7亿元海域使用金
随着我国海域有偿使用管理逐步走向规范,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数额也在稳步增长:2002年1.2亿元,2005年突破10亿元,2006年达到15.7亿元。
这是记者24日从“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动员大会上”获悉的。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司长于青松介绍说,国家海洋局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全国统一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全面规范了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和减免行为。沿海各省相继制定或修订了海域使用金征管办法,并探索进行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沿海各级财政和海洋部门加大了海域使用金征收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收尽收,保证了海域国有资源性资产的保值增值。全国海域使用金征收金额逐年增加。
与此同时,沿海各地积极落实专业渔民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为确保渔民增收、渔业增效,促进沿海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南方渔网编辑:张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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