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新国标下月起实施
6月1日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下称“新国标”)正式实施。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旧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以下简称“旧国标”)废止。记者对比新旧国标发现,新国标首次明确规定,水产品中双壳类重金属镉含量规定为2.0毫克/千克。旧国标中,水产品中仅列出鱼类的镉含量标准,为0.1毫克/千克。
据了解,新标准逐项清理了以往食品标准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规定,整合修订为铅、镉、汞、砷、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
近日,“镉大米”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新国标中,食品中镉的限量标准仍维持在0.2毫克/千克(国际标准为0.4毫克/千克);首次明确把水产品细分后的双壳类重金属镉含量规定为2.0毫克/千克。
据介绍,新标准还增加了“可食用部分”的定义,即食品原料经过机械手段去除非食用部分后,所得到的用于食用的部分,这样有利于重点加强食品可食用部分加工过程管理,防止和减少污染,提高了标准的针对性。
不少人担忧新国标对水产品镉含量的限定降低了要求,有专家表示——
水产品国标细分更符合现实
羊城晚报讯 记者马灿报道:新国标出台之前,对水产品双壳类重金属有明确规定限量值的是由国家农业部出台的《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NY5073-2006)(以下简称“农业部标准”),规定水产品双壳类限量标准,其中镉≤1.0毫克/千克。而新国标中,水产品双壳类重金属镉含量限值规定为2.0毫克/千克,与农业部标准相比下调了一倍;若与旧国标(水产品鱼类)对比,其重金属镉含量标准则降低了20倍。
不少市民提出质疑和担心,这是否意味着新国标降低了标准?对此,有专家认为,新国标更符合实际情况。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系主任雷晓凌分析,旧国标对食品分类较少,如水产品仅列出鱼类,并没有细分出双壳类水产动物,所以,就没把重金属镉列为限值标准。据了解,水产品是海洋和淡水渔业生产的动植物及其加工产品的统称;其中,鲜活水产品,包括鱼、双壳(贝类)、虾、蟹四大类。
如今水产品虽细分,但标准下降的幅度太大,吃多了会不会对身体造成影响?同时,业内专家指出,鱼类和双壳类,最明显的区别就是鱼类本身有极强的排泄系统,而双壳类没有,比如广东人最爱吃的生蚝,则更容易造成重金属大量沉积于体内。从这个意义来说,其标准应该是更加严格。
对此,雷晓凌认为,新国标其实更符合实际了。以前一些标准不符合实际,导致产品达不到标准只好造假,那更不是好事。“现在新国标中食品的分类更细,更加接近国际和其他国家的做法”。
而网友“我要戒水产品了”提出,此次新国标水产品重金属标准在严打大背景下放宽,是不是因为海洋污染严重,若不放宽标准,所有水产品都会面临不达标的尴尬
对此,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表示,制定一个食品标准,是以不伤害人身体健康为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与现实吻合。
朱毅举例,当时国际标准镉在大米中的含量为0.2mg/kg,2004年,日本提出把镉在大米中的含量修改为0.4mg/kg,最后国际标准制定单位接受了这个意见。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原因是与现实不相符,一个国家有些食品不管怎么做都达不到相关标准时,就会提出修改。”朱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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