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山西省鱼病防治中心自成立以来,受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多次参与该省渔业污染事故鉴定工作,并得到了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认可。
通过2007年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册鉴定机构培训,经严格的资质审查,山西省鱼病防治中心被聘为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册鉴定机构,核发了聘用证书并挂牌。
此资质表明山西省鱼病防治中心具备了进行渔业行业有关司法鉴定的实验室能力,可以承担渔业司法鉴定工作。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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