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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卫生监督所再告市民勿食用河豚鱼

发布时间:2007/3/23 11:17:00  来源:  编辑: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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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针对近期个别饮食摊档摆买河豚鱼的现象,汕尾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市民:河豚鱼有剧毒切勿食用,勿拿生命作赌注。

  据《汕尾日报》报道,河豚鱼俗称乖鱼,是一种含有河豚毒素的剧毒海洋鱼类,每年2至5月,正是河豚鱼卵巢发育期,这时期毒性最强,也是进食河豚鱼中毒的高危时期。汕尾市地处沿海,群众有喜食河豚鱼的习惯;而进食河豚鱼或河豚鱼干引起中毒甚至死亡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且在汕尾市食物中毒死亡病例中占很大比重。目前,有个别饮食摊档摆买河豚鱼,也有个别食客冒死进食,明显缺乏食品安全意识。

  我国《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勿食用河豚鱼及其干制品。同时要求广大食品加工经营者不要违法加工经营河豚鱼及其干制品,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并受到严厉处罚。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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