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产新闻 | 独家专题 | 渔商阿里 | 渔资团购 | 水产人才 | 市场行情 | 水产技术 | 对虾网 | 会议展会 | 水产视频 | 水产论坛

企业推广

  • 资讯
  • 技术
  • 产品
  • 企业
  • 招聘

搜鱼高级搜索对虾  罗非鱼  金鲳鱼  草鱼  石斑  泥鳅  黄鳝  海参  小龙虾  鳗鱼  大闸蟹  

中国水产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水产新闻 > 国内新闻 > 加工贸易 > 正文

苏州:保护大闸蟹往阳澄湖排污最高罚10万

发布时间:2007/3/7 11:09:00  来源:  编辑: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旺旺好渔资电商平台
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盛产大闸蟹的阳澄湖同时也是为苏州城东地区数十万人口提供饮用水的水源地,水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阳澄湖大闸蟹的存亡。日前一份正在苏州市政府法制办网站上公示征求意见的《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引起了广泛关注,该条例草案规定今后往阳澄湖排污最高可罚10万元。

  上游工厂和蟹舫同时排污

  近年来,阳澄湖出、入湖水系均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现在阳澄湖靠近常熟一带的北湖由于上游带来的工业污染已不长水草,大大影响了大闸蟹的生长生存环境。同时,出入湖河道被随意变更或堵塞,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湖区水流量减少。据介绍,去年苏州外环高速公路的建设,隔断了原有的水体交换,使得部分湖面自净能力下降,最终导致100多亩的大闸蟹全部缺氧而亡。

  和大闸蟹打了30多年交道的蟹农张宝明和另一位蟹农朱明龙都坦言,除了上游带来的工业污水,在湖中央行驶的蟹舫(餐船)同样也是污染湖水的“罪魁祸首”。据悉,营业期间一艘蟹舫平均每天就能产生1吨左右的污水和垃圾直接排入湖中,一年下来总计可达10多万吨。从去年7月起,昆山市渔政管理站开始整顿阳澄湖中央的近200艘蟹舫,让其全部在岸边经营,蟹舫中的污水将通过岸上的专设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

  高密度养殖引发二次污染

  2002年,苏州市阳澄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将阳澄湖大闸蟹的围网养殖水域从11万亩压缩到4.8万亩。养殖面积减少了,为保持或提高收入,蟹农只得提高单位面积放养的蟹苗数量,据朱明龙介绍,他现在每亩水域放养的蟹苗达660~1000只,而国家质检总局去年颁布的第71号公告规定阳澄湖大闸蟹的放养密度应为每亩300只。高密度的养殖必然带来了高密度的饵料投放,而这又导致了剩余饵料造成的二次污染。

  工业废水、蟹舫直接排放的垃圾和污水、大闸蟹高密度养殖遗留的剩余饵料,都会导致湖泊的富营养化,而富营养化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蓝藻的爆发。据张宝明回忆,4年前阳澄湖就开始小范围地爆发蓝藻,之后每年夏天蓝藻都会出现一个月左右。每次蓝藻爆发时,大闸蟹因为缺氧老是往岸上爬。专家指出,阳澄湖的水质如果继续恶化,蓝藻一旦大规模爆发,大闸蟹大面积窒息而死的惨剧将会不断上演。

  罚款上限从3万提至10万

  据苏州市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程德润介绍,现行的《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是1996年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经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的,对阳澄湖水质的保护有着重大作用。为加大对阳澄湖水源水质的保护力度,这次对该条例的修订在保护区划、部门职能、防止水源污染等方面都提出了不少新内容,如控制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总量、一级保护区禁止垂钓、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开餐饮场所等。

  但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发现新旧《条例》最大的变化是加大了处罚力度,1996年版《条例》罚款的上限仅为3万元。而《条例(修改草案)》中第27条规定,排污单位稀释排放污水或者擅自设置排污口偷排污水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5000-2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万-10万元的罚款;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污染水体的项目,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而投入生产的,可处以5万~10万元的罚款。

  据悉,该《条例(修改草案)》将公示到本月26日,修改后的《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有望于明年施行。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编辑: 访问人次:2614 关键字:苏州,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用户昵称:

评论内容:
滑动完成验证:
 

品牌推广

咨询:0779-2029779

第十七届农聘中国水产人才网络招聘会

农聘-水产人才网

猎弧英雄

虾青素

强肝

手机版水产门户网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水产前沿广告

海洋与渔业

图文推荐

更多

最新加工贸易

更多

红法活体虾青素

今日要闻

更多

热点推荐

更多

关于我们 | 企业推广

会员服务 | 网站动态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付款方式 | 网站地图

服务专线:0779-2029779

传  真:0779-2030003

邮  箱:bbwfish@163.com

最具影响力的水产网站--水产门户网

广西南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桂ICP备1100174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桂B2-20050073

X

中国水产门户网微信平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