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记者日前从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自去年在全国率先实行渔民参保补贴制度以来,我市已有近万名渔民从中受惠。
广东省渔政总队江门支队副支队长谢富告诉记者,渔业互助保险作为一项政策性保险,得到了国家财政的支持。去年全年,省财政厅对江门市渔民补贴达30万元。每份保险每年的保险费为50元,参保渔民支付其中的80%,另外20%则由国家补贴。每份保险的最高索赔金额达1万元。捕捞渔民参保补贴制度施行后,渔民积极参保。最新统计显示,2006年我市渔业互助保险共为906名受灾渔民(其中死亡、失踪82人)、126艘出事渔船累计支付互助补偿金共545.8万元,为我省创建平安渔业、保障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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