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经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江西省渔业条例》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江西省就渔业管理工作专门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特别指出:要“加强风险预测和风险提示,鼓励渔业生产者参加互助保险、商业保险”。《条例》的及时颁布,对做好新时期下的渔业行政管理工作、维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等都将产生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条例》,正确理解和深刻领会《条例》精神,7月3日上午,永修县召开宣传施行《江西省渔业条例》动员会,沿湖各乡(镇)、渔业村(队)主要领导共计30余人参加了动员会。
会议首先对《条例》进行宣讲,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办法》进行了相关解读,解读重点突出了《条例》的创新和突破,对渔业发展的定位、渔业资源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进行了梳理和辅导。
会议要求:一是要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干部加强学习,领会《条例》精神,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召开座谈会、工作会等多种形式向渔民宣传《条例》,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二是要抓住重点,掌握和运用好《条例》,并将《条例》融入于日常渔业工作中,维护好渔民利益;三是要以《条例》贯彻实施为契机,切实推动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转变,不断推动永修县渔业健康稳定发展。
会后,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走村、登船、入户向渔民发放《条例》宣传单,永修县电视台对此次宣传活动进行了全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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