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美味龙虾制作方法遭“克隆”,星湖饭店状告其他饭店侵犯其烹饪专利(本报曾作报道)。记者昨获悉,全省首例烹饪专利侵权案,已经调解结案。
2003年,星湖饭店独创“麦场烤虾”和“清水龙虾”两种龙虾美食。不久,这两种龙虾烹饪法获得国家专利。但星湖饭店很快发现,同城几家饭店竟相继推出“麦场烤虾”和“清水龙虾”,菜名没变,味道也差不多。
星湖饭店表示,这几家饭店的龙虾主厨,都曾在星湖饭店做过厨师或做过学徒。为此,该饭店以专利侵权为由,将这几家饭店告到市中级法院,索赔10万至20万元不等。
记者昨日获悉,一度沸沸扬扬的龙虾烹饪侵权案,已被法院调解结案。此案的办案法官表示,因涉及部分商业秘密,和解协议不便详细公开。但在龙虾烹饪专利的使用上,双方已从对立走向合作。
此案终于以调解结案。可记者获悉,当初星湖饭店高调提起龙虾烹饪侵权官司,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据承办法官透露,作为在龙虾制作上颇有名气的饭店,星湖饭店认为,如听任别的饭店乱打“麦场烤虾”和“清水龙虾”品牌,必然会对其专利菜肴造成毁灭性打击。因此,该饭店打官司就是为整肃市场。
显然,星湖饭店将打官司,作为保护其独创菜肴的一个途径。
记者采访得知,目前饮食界普遍存在着“克隆”风气。一家饭店好不容易研制出一道菜肴,很快就被其他饭店学去。以川菜为例,酸菜鱼被“克隆”过,香辣蟹被“克隆”过,泡椒凤爪被“克隆”过……同类菜肴的一哄而上,打击了菜肴创新的积极性。
于是,一些饭店为保住“独门绝技”,将独创的特色菜肴烹饪法申请为专利。但“龙虾烹饪案”的出现,暴露出特色菜肴烹饪法在保护上的无奈。
据悉,派人到其他饭店做“卧底”,或直接高薪鼓动厨师跳槽,是众多饭店剽窃他家菜肴的主要办法。这些防不胜防的厨房“无间道”,让不少特色餐厅头痛不已。
那么,通过偷师学艺或“挖墙脚”的方式,获取已获专利的特色菜肴烹饪方法,是否合法?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相关法官表示,我国《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而厨师烧菜属职务行为,研制出的特色菜肴专利权人应为饭店。因此,偷师学艺或厨师跳槽泄密菜肴,应认定为侵权。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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