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一条二百多公斤重的‘中华鲟’被鱼贩子买走了,有经验的老船员都认识,那是一条‘中华鲟’,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月6日上午8时许,一位渔民说,他正在市海洋与渔业管理局门口,准备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情况。
记者立即赶到该局门口见到这位渔民。据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渔民介绍说,整个捕捞过程他都清楚,这条鱼是从中韩交界的公海内捕捞的,鱼约有2米长,足有二百多公斤重。捕到这条鱼后,船上的负责人担心有关部门检查,用一条棉被将鱼盖住,在石岛港靠岸后,鱼被经常拉鱼的一名鱼贩子拉走。
随后,记者与这位渔民赶到市渔政渔港监察支队。在支队业务科刘科长的办公室内,这位渔民仔细观察了中华鲟的资料图片后表示,那条被卖入市场的鱼与图片上的中华鲟很相似。渔政部门根据渔民提供的信息,调查到渔船船主,责令船主追回那条卖出去的鱼。
市渔政渔港监察支队业务科刘科长介绍说,中华鲟,又称鳇鱼,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鱼个体硕大,形态威武,长可达4米多,体重逾千斤。中华鲟生理结构特殊,既有古老软脊鱼的特征,又有现代诸多硬骨鱼的特征。从它身上可以看到生物进化的某些痕迹,所以被称为水生物中的活化石,具有很高的科研价值。渔民在公海内误捕到国家保护动物,应该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不能私自处理。单从渔民反映的情况看,还不能确定渔民捕捞的那条鱼就是中华鲟鱼。
8日上午10时许,市渔政渔港监察支队业务科刘科长打来电话,说鱼已被追回,经有关专家认定,并非是中华鲟鱼,而是一条宽吻海豚。宽吻海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他们已经妥善保管,暂存在一冷藏厂内,准备联系相关单位制作成动物标本。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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