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月1日至4月30日,是四川绵阳市春季禁渔期,全市所有江河、水库等天然水域将禁止捕捞作业,也禁止游钓和水禽放养。昨(22)日,绵阳市水务局发出了“春季禁渔令”。
据悉,这3个月内,绵阳市辖区内所有天然水域、河道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砂采石;坚决打击电、炸、毒鱼。同时,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将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有计划地开展保护野生鱼类的专项行动,加强对水产品市场、农贸市场、餐馆饭店、渔港码头等水产品销售场所的检查,严厉查处收购、销售非法捕捞长江流域野生鱼类的违法行为。我市将在禁渔区域场所悬挂、张贴禁渔标语、口号,组织动员沿江、沿河、沿水库专(兼)业渔民主动拆除深水张网、“迷魂阵”等禁用渔具。凡在禁渔期进行捕捞的,不仅要没收渔获物和非法所得,还将按规定处以5万元-10万元的罚款;在禁渔期游钓、放养水禽、扎巢取卵和挖砂取石的,要处以100元-1000元的罚款。
据了解,绵阳市渔政执法部门将在禁渔期加大检查和打击力度,除江河流域外,水产市场、餐馆也将成为重点检查对象。
南方渔网编辑:张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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