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产新闻 | 独家专题 | 渔商阿里 | 渔资团购 | 水产人才 | 市场行情 | 水产技术 | 对虾网 | 会议展会 | 水产视频 | 水产论坛

企业推广

  • 资讯
  • 技术
  • 产品
  • 企业
  • 招聘

搜鱼高级搜索对虾  罗非鱼  金鲳鱼  草鱼  石斑  泥鳅  黄鳝  海参  小龙虾  鳗鱼  大闸蟹  

中国水产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水产新闻 > 国内新闻 > 加工贸易 > 正文

广东供港淡水鱼有望在5月1日起实行检疫封识

发布时间:2007/4/7 11:20:00  来源:  编辑: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旺旺好渔资电商平台
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记者从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日前,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与广东检验检疫局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供港活塘鱼运输环节的管理达成共识,广东供港淡水鱼有望在5月1日起实行检疫封识管理。

  据了解,经过粤港双方磋商,决定拟于2007年5月1日起对供港淡水鱼运输船只实行加施检疫封识措施。广东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封识加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封识号和个数将注明在随货的《动物卫生证书》上;香港方面对封识完整的运输船只装载的活鱼将不再进行抽样检验。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黄伟明表示,广东供港淡水鱼、活禽约占内地供港的八成以上,多年来,广东供港澳注册场的淡水鱼、禽类、蔬菜在检验检疫部门的严格监督和帮扶下从未出现问题,港澳市民可以放心食用。对供港淡水鱼实行封识管理,有利于避免不法商人在运输途中加入有问题的“走私鱼”,有利于加强对供港淡水鱼的监管,保障香港市民健康。

  广东九成水产药残检验合格 淡水鱼药残多于海鱼。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编辑: 访问人次:2503 关键字:广东,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用户昵称:

评论内容:
滑动完成验证:
 

品牌推广

咨询:0779-2029779

第十七届农聘中国水产人才网络招聘会

农聘-水产人才网

猎弧英雄

虾青素

强肝

手机版水产门户网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水产前沿广告

海洋与渔业

图文推荐

更多

最新加工贸易

更多

红法活体虾青素

今日要闻

更多

热点推荐

更多

关于我们 | 企业推广

会员服务 | 网站动态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付款方式 | 网站地图

服务专线:0779-2029779

传  真:0779-2030003

邮  箱:bbwfish@163.com

最具影响力的水产网站--水产门户网

广西南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桂ICP备1100174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桂B2-20050073

X

中国水产门户网微信平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