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近日,国内一些地区出现“多宝鱼”药残严重超标的消息引起了市民的极大关注。昨日,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表示,今后,大连市辖区内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出售的“多宝鱼”,只有在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
为了进一步规范“多宝鱼”市场营销秩序,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促进大连市“多宝鱼”养殖、经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防止类似事件在大连的出现,日前大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大菱鲆鱼多宝鱼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有关监管部门加强对大连市生产、经营“多宝鱼”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通知”要求:大连市辖区内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出售的“多宝鱼”,只有在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销售环节,并向经销商提供检验合格报告单。各经营单位和业户必须索取“多宝鱼”供应商提供的有法定检验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单,才可以经销。各类餐饮单位购买“多宝鱼”时必须向经销者索要商品检验合格报告单,另外,餐饮单位有义务向消费者出示“多宝鱼”检验合格报告单。
此外,“通知”还要求:有关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多宝鱼”养殖、生产、经营、餐饮等环节的监管,海洋与渔业管理部门负责对生产及流通环节产品的抽检;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对流通环节经营业户检验合格报告单的核查验证;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餐饮单位查证验票工作。另外,从事“多宝鱼”养殖、生产、加工、贮藏、运输、经销活动的单位和个体业户要切实承担起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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