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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首部水产品标识管理规章

发布时间:2011/12/22 9:18:45  来源:汕头日报  编辑:罗诗吟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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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记者走访了广东汕头市部分水产批发市场和生活市场,发现绝大多数水产品缺乏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和生产者(销售者)及其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的标识。
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近日,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专门针对水产品标识管理的规章《广东省水产品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除个人自产自销外都必须附加标识,标识的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和生产者(销售者)及其地址、联系电话、质量等级、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等。

  《细则》的出台,广大群众都表示欢迎。记者在市区一生活市场随机采访,一位林伯告诉记者,民以何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大家最关心的领域,三聚氰胺、地沟油、金华火腿泡敌敌畏……这两年接连出现的一连串食品卫生安全事件,让老百姓仍心有余悸。林伯说,汕头是海鲜消费大市,海鲜涂保鲜剂、滥用添加剂的传闻也经常听到。“如果能够要求商家明确标出使用食品添加剂,那我们至少心里有个底,感觉也安全多了。”林伯说,希望《细则》能够早日得到切实推行,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些。

  据了解,《细则》今明两年逐步落实。根据有关安排,明年春节前地级以上城市及沿海县、区主要水产品批发市场,明年6月底前所有建制镇以上农贸市场、超市,明年年底前规模化养殖场、种苗场,全面实现标识化管理。

  近日,记者走访了广东汕头市部分水产批发市场和生活市场,发现绝大多数水产品缺乏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和生产者(销售者)及其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的标识。记者在海滨路一水产批发市场看到,这里摆放着各种刚刚上市的水产品,可是几乎没有一家有注上标识信息。前来进货的商贩也没人询问产地、日期。“长期在这里拿货,一直以来就这么买,大家也都很熟悉,没想过问这个。”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买家和卖家,多数对《细则》还不了解。但也有个别商家已经听说这个规定了。“说是春节前要实行,现在离春节还有一段时间,如果规定下发了,我们就按要求标识。”

  《细则》规定,消费者购买水产品时,发现没有标识或者违反《细则》规定的可向当地渔业等行政部门举报。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水产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本细则的由当地渔政部门负责查处。

  对此,有网友反映,他上网查了海洋渔业部门的职能,发现其职责范围一般是在海上,如承担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的责任、负责辖区内的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等等,水产品上岸后进入了水产品批发市场,进而进入生活市场、超市等,那么应该就是进入了流通环节,应该属于工商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但《细则》只是由省级海洋渔业部门出台的部门规章性文件,因此,他担心,届时,《细则》的落实会因此打折扣。

编辑:罗诗吟 访问人次:3959 关键字:水产品,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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