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2007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探索和研究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新办法,完善渔船安全监管体制和手段,争取有新的突破,努力实现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一)建立职责明确的渔业安全责任机制
明确政府、企业(船东)监管部门(包括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执法机构)不同责任主体的职责并强化管理;落实必要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加强队伍建设,强调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及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体系。
(二)建立切实有效的渔船监管体系
着眼解决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一些“悬空”的现象,抓实基础性工作,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一是加强渔船监管。在重点渔港、渔船集中停泊港、澳口设立30个渔船签证站,开展渔船签证工作。全面提高小型渔业船舶检验登记率,完善全省渔业船舶数据库管理。规范船员考试发证制度,提高各类船员持证率。二是加强巡航检查。制定海上巡查监视制度,加强对海上作业渔船的巡航检查,加大力度打击违法捕捞和未经批准越界跨省作业的渔船。三是共建乡镇船管站。进一步完善泉州、福鼎、连江等地与公安边防共建沿海乡镇船舶管理站的试点经验,大力推进共建沿海船舶管理站的工作,力争全省沿海乡镇船管站建成率达50%以上。
(三)建立务实高效的安全生产预防监控体系
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制度,把握安全管理的规律性、预见性和针对性;加强源头(包括船员、船厂、渔船进出港等)的有效管理;强化对老旧高危渔船、“三无”渔船、远洋渔船及重点海域的重点监控和执法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应对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的预报预防和信息通讯体系,指导督促各地根据本地渔船渔港实际,制定相应的预案。鼓励、支持渔民协会加强自律,实行自主管理。
(四)建立反应迅速的应急救援体系
贯彻实施《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演练以备不测;建立健全24小时渔业应急值班制度;充分发挥渔船和渔业行政执法船对国家专业搜救力量的辅助救助作用;倡导渔民渔船编队生产,鼓励和引导渔船开展自救互救。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拟在2007年开始实施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该项目总投资预算10281.4万元。其中世行贷款780万元,渔民自筹4985万元,省、市、县三级配套4516.4万元(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筹措2555.9万元,沿海6个设区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筹措944.25万元,海洋18个县(市、区)负责筹措1016.25万元)。该项目计划到2007年要实现安装1.5万艘,全省所有渔船力争到2008年完成。
(五)建立多层次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加强渔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宣传内容、方式和手段的创新;加强对渔船船员培训机构的监管,规范机构设置,确保培训质量;探索建立渔业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的渠道,加强相关理论和科学建设。同时,通过在福建人民广播电台开设《渔民之友》专栏节目,宣传海洋与渔业法规、政策,海洋环境保护知识,渔船管理及渔民培训的有关措施,渔业重大突发性事件(如台风、汛情、海难事故等)的报道,宣传优秀渔民典范、渔民参加海难救助的优秀事迹等。每天固定三个时间段,每次10分钟,时间定在渔民收听高峰。
(六)建立渔业政策性保险制度
建立雇主责任保险以及渔业人员伤亡最低赔偿标准等方面的制度,分散和降低渔业安全生产风险;充分发挥船东互保协会的作用,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遇难渔民的安抚、补偿等善后工作,协助维护渔区社会稳定。同时做好福鼎、东山两个县的渔船、渔民保险试点工作。
南方渔网编辑:张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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