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在行业洗牌期,一切规范行业秩序的举措都倾向于扶强汰弱,难以协调的利益冲突,令协会号召力不足
把脉罗非鱼加工业
对于4年前罗非鱼保护价的提议,展江(化名)并不陌生。“协会、协会,就是协商大会,没有强制力,成不了事。”这位在罗非鱼加工行业摸爬滚打多年的企业老板,虽对目前“低价抢单”的现象深恶痛绝,但对改变现状已提不起热情。
近三四年来,罗非鱼出口量与出口额一直处于增长态势,但加工企业血拼价格、恶性竞争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业界早就呼吁加强自律,湛江市水产进出口企业协会和中国水产品流通与加工协会分别于2008年和2007年提出罗非鱼出口指导价(最低收购价)的想法,但最终都无疾而终。
“没成也许更好。所谓‘指导价’,还不是几家大企业话事!”展江虽不希望靠出口退税和下脚料维持利润,“但被大企业牵着鼻子走,日子也未必更好过。”
不久前,国联再次提出联合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公布罗非鱼出口参考价的方案,这将沉寂许久的“协会如何规范行业秩序”的话题再次摆上台面。
协会作用无可替代
“由行业协会监督行业秩序,其实是一种常态。”广东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长邓家焯介绍,德国除了涉及人身安全的标准是强制执行外,其它标准都是推荐执行。这些标准不是由国家制定,而是由德国标准协会组织制定。由于标准制定的程序科学民主,代表各方利益,标准的威信很高,企业都乐于采用。
企业当然知道协会无可替代的作用。今年,国联大手笔请周华健拍摄形象片,推广其内销的对虾产品。这让许多中小型加工企业艳羡不已,在感叹“上市企业财大气粗”的同时,他们对协会的期待也越来越强烈。“在内销方面,行业协会就可以与罗非鱼加工企业一道做宣传推广。”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张继军的观点非常切合当下罗非鱼内销的需求。罗非鱼内销正处在市场培育期,市场培育是个无底洞,银子撒下去可能连个响声都听不到,单个企业做风险非常高。就算有企业愿意做,一旦市场打开,行业内其他同行就会搭便车。有专家认为,类似的公共服务——从产品形象打造、市场培育到品牌维护——必须由协会或政府出面。
外销更是如此。“联合起来,一致对外才行。”不少行业人士对目前加工厂低价抢单的做法忍无可忍,都希望协会出面协调,“如果加工厂能统一行动,把价格控制住,对大家都有好处。”
究竟是谁的协会?
目前,罗非鱼流通、加工贸易相关的行业协会,在全国层面有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行业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水产业商会;在华南四省罗非鱼主产区,广东、海南与福建三省都有水产流通与加工行业协会,广西于2008年年底由百洋集团牵头成立了广西罗非鱼协会;在广东湛江,还有湛江市水产进出口企业协会。
规范行业秩序,发展内销市场,是协会和企业的共同目标,但实施路径却往往相互抵触。邓家焯向《农财宝典》记者介绍,目前协会主要精力用在价格信息收集、行业评比表彰、促进会员交流等基础性工作,而在解决行业最棘手问题上,还显得力不从心。
针对目前行业反映最强烈的“低价抢单”问题,中国流加协会和湛江水产进出口协会可以说曾经付出诸多努力,包括召开研讨会、公布收购成本价、建议实施配额制等等,但效果都不尽入人意。“协会不是权力部门,完全依靠威信运作。”有行业人士解读道,论“威”,协会没有处罚权,出台的协议、章程无强制力;论“信”,行业内部竞争激烈,矛盾重重,缺乏互信。
湛江某加工厂总经理余民(化名)直截了当地说:“有多少行业协会不是为大企业谋利?”在他看来,目前的行业协会基本都由大企业牵头成立,像水产商会是国联发起,广西罗非鱼协会是百洋牵头,“协会说是一致对外,谁保证大厂不借协会之名,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政策,排挤小企业。”此话虽然有些偏激,但确实道出了当下许多协会的困境。在不少大企业看来,行业混乱之源恰在小厂林立、产能过剩,清除骗补、低价抢单的害群之马是协会的当务之急。
行业协会一般均由大企业组成也是事实。一方面,大企业更具影响力,行业日常运作经费依靠他们交纳的会员费。另一方面,行业并非铁板一块,内部存在复杂的竞争关系。更关键的是,以罗非鱼行业为例,正处在大整合时期,一切规范行业秩序的举措,自然倾向于扶持大企业、淘汰小企业。此种难以协调的利益冲突,恐怕正是目前行业协会缺乏威信的核心所在。
协会的权力哪里来?
“要想有效运作,政府必须转移部分规范行业的职能,更要在公共资源上对协会给予支持。”邓家焯认为,协会虽然可以制订行业标准与贸易规则,但与政府的政策优惠、项目支持等公共资源相比,还显得有些虚。政府如果将协会会员对行业标准与规则的遵守情况与政府公共资源挂钩,协会自然就有权威了。
湛江市水产进出口企业协会秘书长岑坚向《农财宝典》记者介绍,浙江舟山水产出口协会做得就非常不错,当地政府大力支持,每年出200万元购买协会的服务。
目前的行业协会很多由政府相关部门发起成立,官办色彩较重,但随着协会政会分离改革,行业协会缺少公共资源,根本无法强行推行一些改革。
邓家焯的观点遭到张继军的反对。“行业协会的权力应该由会员企业让渡,而不是政府赋予,这是行业协会基本的治理理念。”他认为,行业协会一定要通过输出优质公共产品,才能获得权威,除此之外别无他途。
但事实比理论更加复杂。协会当下的困境是,规范行业秩序是首要的公共服务,无法提供这个服务,就无法赢得会员认可,但要规范行业秩序就必须依靠公权力,协会为此陷入了“鸡生蛋,蛋生鸡”的两难困境。
邓家焯进一步解释,会员授权与政府转移职能并不矛盾。罗非鱼流通与加工行业的混乱,在政策法律层面跟政府监管不力有关,比如没能及时打击部分出口企业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不能杜绝罗非鱼加工产品药残问题。但政府不可能,也没有能力监管所有市场行为,行业自律的工作可以交由行业协会完成。
如果政府在公共资源上向协会倾斜,协会的治理就必须跟上,要不然一定会产生腐败。对于多个协会提出的罗非鱼出口配额制设想,张继军表示担心,“配额制一旦实行,谁来分配,如何分配,如何防止寻租?”从外在来说,政府对行业协会的监管正在逐步完善。从内在来说,行业协会必须想办法建设一个完善的治理架构与机制。唯有这样,协会才能真正树立起权威,并为会员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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