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近日,山东省的东营市河口区海洋与渔业局出台《关于加强海参苗种管理的意见》。该意见强调了海参苗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规定凡是在本区范围内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办理《山东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从生产区域、亲本来源、生产规程、技术人员配备、污水处理等5个方面对海参育苗场做了要求。该意见还规定了区海洋与渔业局在海参苗种的监督管理方面的责任。
河口区目前有海星、汇泰、隆翔、嘉友、有德、丰泽、华春、通和等海参养殖企业10余家,现已成形海参池塘达到5万亩,开发建设中的海参池塘3.5万亩,预计今年海参池塘开发总面积将达到8.5万亩。该意见的出台,为切实加强河口区海参苗种场的管理,规范海参苗种生产经营秩序,提高海参苗种质量和生产水平,维护海参苗种生产者、经营者和养殖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参养殖业持续健康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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