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记者从福建省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财政部今年除了照常下拨2010年度的燃油补助资金外,还提前预拨2011年度第一季度的燃油补助资金。两项合计,全市补贴总额达7亿多元。其中,石狮渔业燃油补贴高达3.7亿元,占全市总额的一半以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渔船不得补助:使用电(含电脉冲)、毒、炸、公海大型流网等国家禁用渔具渔法作业、违反伏季休渔等规定的;严重违反规定,造成较大以上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未按规定配备安装安全救助终端、AIS船载终端或渔船随船IC卡,被限期整改,到期仍未整改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渔船扣减50%补助:一年内两次及以上受到渔业行政处罚的;生产作业期间,未按规定保持渔船安全救助终端或AIS船载终端正常开机,经教育后仍未开机两次以上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渔船暂缓补助:其他违规渔船尚未处理结案的,暂缓发放补助,待违规案件处理完毕后再予发放;被列入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公布的黑名单渔船,在黑名单未被消除之前,暂缓发放油价补贴;未办理渔船、渔工保险的暂缓发放油价补贴。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