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听说我市只有一家星级酒店有经营河豚鱼的资格,可是市区统一路一家饭店的招牌上也有河豚鱼这道菜。”11月8日一名市民向记者反映。连日来,记者通过采访调查了解到,市场上经常能看到有人在销售河豚鱼。
家住市区的耿先生告诉记者,7日,他在一家水产品市场看到有摊主在卖河豚鱼,当时摊主声称只要会做,吃了没事。
11月7日下午,记者来到环翠区孙家疃镇远遥码头。在一条正在卸货的大船旁边,一名渔民从杂鱼堆里面拣出两条河豚鱼扔进海里。记者问他为啥扔了,他告诉记者,河豚鱼有毒不能吃,而且死的时间太长,夹杂在小杂鱼里面如果加工成饲料,会毒死其他动物。记者问他为啥不卖掉,这名渔民说,那些小船拉回来的河豚鱼,活得多,都是饭店收购了,很少人敢自己买回家吃。
在一处小船船主的摊位上,记者看到一条河豚鱼的鱼鳃还在一张一合,一名饭店老板给了摊主3元钱,就拿走了这条河豚鱼。记者问船主:“河豚鱼能卖么?”船主指着饭店老板说:“人家天天来收,一般人不会做,俺不敢卖给生人,如果不会做就导致中毒死人的。”
市卫生监督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河豚鱼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鱼类,由于其品种多、毒性差异大,不易鉴别,且在不同生存环境和不同季节时毒性也有很大差别。如果食用不当很容易引起中毒事件。餐饮行业要经营河豚鱼,必须有国家卫生部批准的经营资格。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市民不要贸然食用河豚鱼。
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渔民捕获的河豚鱼只能销售给有经营河豚鱼资格的餐饮加工单位,一般餐饮单位没有经营资格,因此渔民出售给他们是违法的。一名工商执法人员也告诉记者,国家规定河豚鱼不能随便出售。
记者了解到,相关执法部门近期将对市场进行检查,避免市民误食河豚鱼中毒事件的发生。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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