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近年来,枣阳市水利系统立足现有的大水面和精养池,从规范国有水库渔业经营管理入手,不断深化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为水利系统这一传统支柱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为解决部分水库经营管理不善、经营监管乏力导致的渔业亏损、资源掠夺性经营等问题,切实为水利工程自身良性循环发展奠定经济基础,枣阳市水利局采取了一系列规范渔业生产措施。一是完善机制,强化监管。水产经营一改过去内部职工承包为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经营,大力提倡个体私营、租赁或买断经营。承包期控制在5-6年,最多不超过10年。产权单位与承包方以规范的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并由市水产局见证合同,全程监督水产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做好承包纠纷等问题的处理,依法治理承包中的滥捕滥打行为,确保渔业资源的连续性。同时,水产局和水库管理单位还从技术、种苗、治安、信息等方面为承包者提供服务。二是实施养殖证制度。各水库管理单位在取得水产局发放的水面养殖证后,方可在本辖区的水面开展渔业生产。养殖证实行年审制,无证或年审不合格的,水面由水利局依法收回。从而稳定了渔业水域养殖使用权和经营权,保护了渔业生态环境。三是依法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渔业增殖保护费按当年渔业产值的2.5%征收,其中60%返还用于增殖。未按时足额交纳增殖保护费的,养殖证不予年审。四是落实渔船强制检验。每年10月至11月市水产局对全市渔船强制检验,船检不合格的单位年终安全生产予以一票否决,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