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与印尼海洋与渔业部《进出口水产品安全合作协议》的相关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我国的水产品输往印度尼西亚,其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对印尼的注册;印尼的水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输往我国,也必须先在我国取得注册资格。中印双方将定期通报最新批准的出口水产品生产加工注册企业名单。
记者从宁德检验检疫局获悉,在国家认监委近日公布的获准对印尼注册的企业名单中,宁德水产品出口企业经申请、初审推荐、复审考核等多道程序,共有宁德市岳海水产有限公司、福建海鹏水产实业有限公司等10家水产品企业成功获得出口印尼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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