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近日,有消费者反映,从市场、超市购买的冷冻海产品,水份含量太多,有的竟占了三分之一的份量。虽然有规定,小包装的冷冻海产品要明确标有净重的字样,可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对净重的概念没有明确的定义,因此消费者很容易吃亏。
昨天,记者从一家超市购买了几袋冷冻海鲜产品,解冻后发现,鱼虾的分量有了很大变化。其中,冷冻虾仁买时250克,而解冻后只有200克;冷冻小黄鱼买时500克,现在却只有350克了;只有冷冻带鱼段,解冻前与解冻后的分量差别不大。包装袋上明明标注的是净重,可消费者花了海鲜的价钱却买了一些水。看来问题就出现在净重这个的定义上了
超市工作人员:冻的肯定有水啊,没水怎么冻得上啊,那为什么叫净重,净重是去了塑料袋。
超市工作人员对净重的解释就是带冰的总重量,而消费者对净重却是另一种认识方法。
消费者的想法还直接,我花的是买海鲜的钱,净重不应该把冰的钱也算进去。
然而记者了解到,目前业内对净重概念还缺乏明确的定义,这也会给个别商家带来可乘之机,有借口坑害消费者的权益。
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 邱宝昌:不是我们包装物以内的叫净重,加上包装的叫毛重, 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所以要求标识一定要明确具体, 如果净重500克, 那么指鱼的500克或者指虾或者指水产品本身的重量为净重,如果标的是400克, 把冰块去掉以后是300克或350克,这是典型的短斤缺两, 像这种行为, 实际上就是对消费者欺诈, 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一旦买了这种含水大的冷冻海鲜产品后,如何来维权呢?律师也给出了建议
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 邱宝昌:按照《北京市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短斤缺两就是欺诈 消费者可以依据消法以及北京市实施消法的办法有关规定可以向违法的商家要求双倍赔偿。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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