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律师界知名Andrew Jackson Solicitors of Hull合伙人英国海洋渔业法及海洋环境法的专家安德鲁奥利佛(Andrew Oliver),认为英国2009年海洋及沿近海管理法(The Marine and Coastal Access Act 2009),可创造极大的推力使英国政府得藉以设立海洋保护区。
英国政府对于海洋的愿景,首度出现于2002年所发行的一份「维护我们的海洋」文件中,该文件清楚地揭橥英国对海洋的愿景是「干净、健康、安全、具生产力及海洋生物多样性。
此一愿景包含可适用在各种活动并永续发展的理念,从捕鱼、航海到疏浚以获取各种资源,或运用可再生的资源作为发电能源,并藉各项相关网络的基础设施,传输至岸上等。同时这理念也包含让这自然环境能够更加蓬勃发展。
基于这个愿景,英国政府根据2009年海洋及沿近海管理法第44章,目前正制定一项海洋政策纲领。该纲领系海洋计划的第一个部分,提供高层官员在拟订海洋发展计划的政策指导方针。
海洋政策应考虑到整体国家计划的政策,并订定海洋环境政策的方向,包含海洋资源的利用、符合国家利益的资源开发、社会经济因素,以及国内外保护海洋之义务。
英国政府指出,持续永恒保护自然海洋环境的重要元素,并非设置障碍阻止发展,而是透过整合各界利用海洋支持维护自然环境的决心。
政治浪潮
实际上英国内部部分仰赖海洋维生的人民也有不同的声音,不过衡平的说,他们这些不同的诉求,与具政治倾向的环保团体、慈善团体、非政府组织及执行机构等的声音,也都被听到并受到同等的重视,特别是这些环保组织团体及机构不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可以募足资金及资源以维护其利益。
根据政府为该海洋及沿近海管理法的研究数据显示,健康的海洋环境带来超过社会价值数十亿的货品及服务。据估计,依该法建立网络型海洋保护区,在20年内从中获得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可达约86亿英镑(103亿欧元/125亿美元)至195亿英镑(234亿欧元/284亿美元)之间。
依即将生效的海洋及沿近海管理法,英国将有五种类型的海洋保护区,此有助于未来依英国海洋政策有关海洋保护区网络的建立。此等区域包括依欧盟栖地法所设立的特别保护区、依欧盟野鸟管理规定所设立的特别保护区,及依该海洋及沿近海管理法所设立的海洋保护区等。
此外,有关科学研究领域与RAMSAR(湿地)领域等,也相互建立连结。
英国已经设置81个沿近海特别保育区以及73个沿岸特别保护区,目前仍持续协商拟设立「海洋保育区(Marine Conservation Zone)」,并将此纳入英国海洋保护区网络中。
毫无疑问,保护海洋环境是绝对正确的,日前墨西哥海湾遭受到之惨痛伤害就是最好的例证。惟未来英国海洋政策及海洋保护区网络的建立是否能够实现其目标,仍尚待考验。
世界各地的数据显示,海洋环境保护计划及制度推行之效率,远低于陆上环境的保护管理计划之推行。
公元1995年研究指出,当时设有1,300个海洋保护区(占整体海洋环境1%),却只能提供少数的有效讯息。
经评估383个地点中,大约有31%完成管理目标。1995年,大堡礁海洋公园管理局、世界银行及世界保护联盟,首次公布海洋保护区域之全球评估报告。
此评估报告指出,大部分的海洋保护区之区块太小,导致无法保护特殊地球生态栖地以及众多海洋生物种类。结果显示,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效果远低于陆地生态的保护制度。
未来只有时间会证实,英国海洋保护区网络的建立是否会达到其原定的目标。不过海洋保护区的建立对仰赖海洋维生的人,以及对于视海洋环境保护为其自身利益的人,显得特别重要,他们全力参与协商过程,透过制定海洋环境规范以改变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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