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本报讯 近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了《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为切实搞好《条例》精神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我国海洋工程管理工作,日前,国家海洋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海洋主管部门切实组织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通知指出:《条例》是《海洋环境保护法》新修订颁布实施后出台的第一部配套行政法规。它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海洋工作的一件大事,是依法强化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重大举措,必将对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事业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通知要求,各级海洋主管部门:一、必须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提高贯彻实施的自觉性,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二、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入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要通过培训班、专题讲座、报告会、座谈会、撰写文章等多种形式,使广大的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明确立法宗旨,准确把握《条例》主要内容,掌握《条例》规定的各项程序和要求。同时,在学习过程中要紧密联系实际,有的放矢,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宣传和普及《条例》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次提高全民海洋意识的极好机会。各单位要采取不同形式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海洋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要结合实际,建立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条例》是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管理的法律依据,各级海洋主管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规范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要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内容的基础上,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抓紧研究制定配套的规章制度,确保《条例》的规定落到实处,使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开透明、便民高效。五、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保证《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效果,推动我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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