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十一五”期间,海洋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6%,到2010年达1900亿元,比2000年翻两番,占全省生产总值的18%以上。福建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勾勒了从海洋资源大省迈向海洋经济强省的奋斗目标。
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是福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举措。《若干意见》提出,要进一步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形成以港口物流业、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船舶修造业和海洋矿产能源业、海洋药业、海水利用业、海洋信息服务业等为主体的蓝色产业体系,形成若干以港湾为依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临港经济密集区,成为全国重要的临港工业基地、海水养殖加工基地、滨海旅游基地、物流集散基地、海洋科技创新与教育基地。
福建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大于陆域面积,大陆海岸线曲折延绵3324公里,港湾众多,深水岸线资源丰富,是名副其实的海洋资源大省。去年全省海洋产业增加值达900多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14%。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开明认为,福建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现状与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目标仍有较大的差距:滩涂与近海养殖发展快,但海产品同质现象以及生态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远洋渔业发展滞后;港口建设发展虽快,但滞后于长三角、珠三角,大型集装箱港建设还有待加强;临海工业刚刚起步,发展空间有待拓宽;海洋矿产、能源、生物等资源的开发尚需大量的资金与科技力量投入。
《若干意见》提出福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主要措施是:加快厦门国际航运枢纽港、福州和湄洲湾主枢纽港、宁德港和漳州古雷港等建设开发,形成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的海峡西岸港口群,争取到2010年全省港口年货物吞吐量达3亿吨以上,其中集装箱吞吐量达1200万标箱;建设主要港湾通往中西部地区和联系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交通通道,大力拓展港口腹地;壮大临港重化工业,促进产业集聚,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加强港湾资源整合,理顺跨行政区域港口建设管理体制;以港城互动加快临港城市发展,促进海峡西岸城市群崛起;拓展闽台海洋经济开发合作领域,推进闽台货物中转、人员往来和原材料供应基地建设。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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