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从9月1日12时起至12月31日12时止的四个月内,沙市区将全面实施小龙虾禁捕。
禁捕期间,沙市区将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在辖区内进行全天候巡查监管,对辖区各水域、城区各集贸市场、餐馆等水产品经销场所加强检查,区水产局还专门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716—4135190),确保小龙虾禁捕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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