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27日上午,海南海事局分别与广东、广西海事局在海口签署海事管理业务合作协议,此举标志三地海事部门在海事管理业务合作开始迈向制度化。
为保障合作协议的有效实施,海南海事局将分别与广东、广西海事局建立包括信息通报、业务研讨、安全诚信互认、海上联合执法行动、航运公司审核互助、海上巡航搜救和事故应急合作、船员管理业务协作、执法督查合作等一系列合作机制,同时还将建立行风、政风通报机制,相互通报辖区行政相对人对对方所属海事管理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风、政风评价情况。
此外,海南海事局还将与广东海事局建立琼州海峡客滚船安全监管合作机制。通过联合整治通航环境、开展联合安全检查、深化琼州海峡客滚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业务合作,促进琼州海峡客滚船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海南、广东、广西都是航运省份,海洋资源丰富,天然良港众多,大陆海岸线居全国首位,琼州海峡和北部湾又是连通南北的重要通道,三地海事共同肩负着保障海上南北水上运输“大动脉”安全通畅的重任。随着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以及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提速,将带来琼州海峡、北部湾经济的新的发展,也给三地海事管理业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据悉,过去海南海事局与广东、广西海事局进行海事业务合作,主要在具体问题上沟通的较多,没有形成常态化。近年来,依托华南片区船舶监督管理研讨会等平台,三方交流与合作逐渐加强。此次签署合作协议后,更是将三地海事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系统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海事执法管理、规范海事执法行为、提升海事监管能力、提高海事服务水平,实现现场管理与源头管理的有效结合,共建海上安全管理链,确保琼州海峡、北部湾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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