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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鲟鱼、胭脂鱼卖不得

发布时间:2010/8/23 8:07:21  来源:江门日报  编辑:苏志敏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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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8月20日,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8月20日,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行动中,发现3家酒店及个体经营户无证违法经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鳄鱼、鲟鱼、锦绣龙虾等,遂对其立案处理。 

  近日,市海洋与渔业局启动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检查行动是其中的一个环节。执法人员分赴蓬江区、江海区主要农贸市场、酒店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有个别酒店及个体经营户无证违法经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主要违法经营品种有鳄鱼、鲟鱼、胭脂鱼、锦绣龙虾等,目前均已立案处理。

  据了解,查获的鳄鱼属濒危野生动物,鲟鱼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胭脂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锦绣龙虾属省级重点保护动物。非法猎捕和加工这些重点保护动物,将负相应法律责任。
编辑:苏志敏 访问人次:4041 关键字:广东江门,鲟鱼,胭脂鱼,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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