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宁海县新一轮渔船柴油补贴发放工作即将启动,上级关于渔业柴油补助分配的文件已下达,我县补助用油量共9352.14吨,资金总额989.25万元,按照油价差额1053元/吨进行补助。
据了解,本次发放工作严格按照“财建〔2009〕1006号”、“农办渔〔2010〕1号”、“浙财建〔2010〕12号”和“甬海〔2010〕70号”等文件要求执行,遵从《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油补对象为持有合法、有效证件的捕捞渔船。测算用油量时,捕捞渔船以渔业捕捞许可证登记的主机功率为依据测算,养殖船以渔船登记证书登记的主机功率和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许可的养殖面积测算。补贴方式仍以渔业船舶为单位,按证件登记内容直接补贴给船舶所有人。
为确保补贴发放工作公平、公正,接下来,我县海洋与渔业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切实保证财政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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