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今天记者从烟台市有关部门获悉,经农业部审核批准,烟台市共有12446艘渔船(渔业柴油耗油量10.43万吨)符合2009年下半年国家渔业柴油价格补贴发放条件,根据财政部确定的596.7元/吨补贴标准,将获国家渔业柴油价格补贴资金6223万元。目前渔业柴油价格补贴正在测算分配中,争取6月底前发放到渔民手中。
此次渔业柴油价格补贴对象为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辅助渔船不得作为补助对象。其所从事的渔业生产符合《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证,并在一个补助年度内从事正常捕捞生产活动时间累计不低于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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