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为提高全省水产养殖用药的执法水平,及时有效地预防水产养殖违法违规行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于6月8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渔业执法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开展水产养殖执法工作,为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通知要求各级执法机构在组织查处水产养殖用药中要突出重点,尤其是对水产苗种单位、出口备案基地、省部级监督抽检药残超标的单位和贝类养殖的清野毒滩过程要列为重点查处对象,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的苗头,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通知就加强查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各级执法机构统筹调配执法力量,结合各类执法行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开展水产养殖用药查处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水产养殖执法台帐、监督抽检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机制和“黑名单”制度。
根据通知的精神,今后,全省各级执法机构开展水产养殖日常执法检查和查处案件数将实行量化考核,对检测出结果超标的样品案件的查处率要达到100%,省总队将此类案件列为年度督办案件,重点组织查处省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此提高水产养殖用药查处工作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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