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恐吓短信
死去的鲍鱼苗
广东惠安县净峰镇一个恶势力团伙声称要发展成“惠东第一帮”,四处收缴“保护费”,致多家鲍鱼养殖场遭敲诈勒索和打砸而被迫停产。当地警方经调查,抓获康某龙、康某林等8名犯罪嫌疑人。5月29日,法院对涉案人员进行了公开审判。
强收“保护费” 连熟人也不放过
“这伙人六七个,手持马刀冲进来,乱砍乱砸。”去年6月,惠安县净峰镇墩北村和上厅村的几家鲍鱼养殖场屡次遭人打砸。一位养殖场经营者称,对方要收“地头款”(俗称“保护费”),而主使者是“龙哥”(康某龙,男,33岁,惠安县净峰镇人)。一些人“花钱消灾”,交了数千元,但不久又被要求“全年一起交”。如果不交钱,便可能遭打砸,养殖池的抽水管被锯断。
墩北村有经营者跟“龙哥”相熟,照样遭打砸、勒索。据一经营者介绍,“龙哥”手下每次打砸后再电话通知,告知要收多少“地头款”,开口就是几万元,该经营者与“龙哥”相熟,央求能不能少收一点,对方一口回绝,并要求第二天交钱,否则“后果自负”。经营者与“龙哥”直接通话,不料“龙哥”称,“我不是自己要这些钱,而是为了手下一帮兄弟。你也别多说了,如果你不照规矩来,我们也顾不上什么情面。以后发生什么事情,你自行负责。”
一些经营者有意停产,以躲避“龙哥”一伙人的勒索,但“龙哥”仍咬住不放,频频打电话、发短信恐吓。据一位经营者介绍,“龙哥”有次发短信,对他躲避、让“兄弟”白跑十分恼火,声称“除非我被警察抓了,否则就不会放过你”。该经营者通过各种关系,包括找亲戚帮忙说情。但“龙哥”根本不给面子。
由于不堪骚扰,鲍鱼场很多外地合伙人都撤走了,鲍鱼种苗也死了不少,投资上百万的养殖场便只能“晒太阳”,造成众鲍鱼场直接经济损失近70万元。
涉案10多起 主犯被判刑20年
据警方介绍,以康某龙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不仅打砸、敲诈鲍鱼场,还涉嫌多起故意伤害,当地群众反应十分强烈,要求严厉打击。
接报后,惠安警方迅速成立了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和莲城边防所民警为主要力量的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布控工作。“龙哥”一伙反侦查能力强,经常更换手机号码,与家人联系较少,刻意躲避警方侦查。经过一段时间的摸排,警方终于掌握了他们的部分犯罪证据和隐匿场所。
去年7月中旬,警方在惠安县东园镇一出租房内成功抓获了康某龙(男,33岁,惠安县净峰镇人)、康某林(男,27岁,惠安县净峰镇人)、康某强(男,21岁,惠安县净峰镇人)、李某辉(男,25岁,惠安县小岞镇人)和杨某忠(男,22岁,晋江市区人)等5名犯罪嫌疑人,并带回审查。随即同案在逃的康某勇、康某清、陈某阳3名犯罪嫌疑人均投案自首。
警方通过审查,查明康某龙、康某林等8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在惠安县净峰镇莲城边防派出所辖区实施涉嫌抢劫、敲诈勒索、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破坏生产、故意伤害等案件10多起。
5月29日,惠安县法院对这8名嫌疑人进行公开审判,对恶势力团伙之首康某龙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3万元;康某林判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4万元;杨某忠判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李某辉判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7000元;康某强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康某勇判有期徒刑9个月;康某清判有期徒刑6个月;陈某阳判有期徒刑6个月。自此,这一横行一方的恶势力团伙终于受到法律严惩。
目前,当地几家鲍鱼场已经重新整理经营,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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