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5月25日-7月10日,是我市自然水域禁渔期。一年一度的禁渔期又来到了,但记者采访中发现,个别捕捞者受利益驱使,仍然心存侥幸,顶风非法捕鱼。
5月25日上午8时许,记者接到一名读者的热线电话,称其发现江面上有一只小船,一名男子站在船上向江面上撒网。“今天可是禁渔期开始的第一天!”该读者痛心地说。
记者随后经过暗访,发现禁渔期内,仍有人顶风非法捕鱼。
5月28日上午,记者来到葫芦头江段,远远就看到江面上飘着一只小船,一名男子站在船上,似乎正在做准备工作,待记者走近,发现船里有“地笼”等捕鱼工具。
“这附近有卖江鱼的吗?”记者向正在江边刷水盆的妇女询问。该妇女转过身子,指了指通往葫芦头的上坡处。“都集中在那里卖。”
记者随后来到位于葫芦头上坡处,五六个鱼摊一字排开。每个鱼摊处都摆放着大大小小的水盆,里面装着活蹦乱跳、看上去十分新鲜的鱼。
“这是什么鱼?”记者佯装买鱼,向一女鱼贩询问。
“这是‘白漂子’,这是鲫鱼,这是……”鱼贩热心地对记者介绍盆里的鱼。
“这些都是江鱼?新鲜吗?”记者拨弄盆里的鱼,发出疑问。
“都是纯江鱼,早上刚从江里打出来的。”鱼贩回道。
“就在那里吗?”记者指了指葫芦头的江面。
“对,就在那儿打的。”
记者随后来到附近的另一处鱼摊。“鲫鱼15元一斤,不讲价。”一男子面对记者询问鲫鱼的价格时,态度坚决地说。“你能保证这些都是纯江鱼吗?”记者问。
“当然都是江鱼,早上刚从江里打的,现在江鱼少,所以一分钱不能便宜。”
当日中午,记者来到永青市场后门的一个卖鱼处,一鱼贩正在给一买鱼人找零钱,并向买鱼人介绍江鱼的特征。“这些都是江鱼,江里的鲫鱼没有太大的,身体发银白色……”
记者走访多处鱼摊,几乎所有鱼贩都称自己卖的是纯江鱼,价格从8元—15元不等,购买的市民不少。记者随后与市畜牧水产局渔政科科长高星临取得了联系。据高科长介绍,5月25日、26日,渔政科执法人员曾到浏园江段、葫芦头江段、大民江段等处,开展了禁渔期执法宣传活动,将《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2010年禁渔期公告》发放到了渔民手中,并对我市自然捕捞水域及周边进行了突击检查。在大民江段检查期间,当场抓获一名正在江面上打鱼人员,按照《渔业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我市从5月25日至7月10日进入自然水域禁渔期。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2010年禁渔期公告》要求,在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包括抄网),渔船、渔具要撤出作业场所(滩地),实行渔船与渔具分离,船加锁(边境地区要设专人看管)、渔具入库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同时,要结合自然捕捞水域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投放苗种或布放人工鱼巢,增殖渔业资源,促进我省渔业可持续发展。
然而记者走访的情况却是,禁渔期内,一些非法打鱼者没有停船歇网,市场上的江鱼卖得正欢,虽然其中不乏假江鱼混在其中,但是禁渔期内捕鱼,势必破坏我市的自然繁殖场,致使水产再生能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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