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抢抓机遇 敢于突破 转变方式 加快发展 ――国家部委和央企支持福建加快海西建设系列报道
连续五年获得国家唯一海洋综合管理特等奖,海洋经济总产值规模全国第三,海监执法装备走在全国前列
“今后,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重大建设项目用海和基础设施建设用海将予以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单位和个人在遵守法规并采取严格生态措施的前提下,可以利用综合实验区的无居民海岛从事开发利用活动;对综合实验区各类渔港建设,省级配套或补助均按最高标准安排。”为支持平潭开发开放,这几个月来,省海洋与渔业厅在项目用海、海洋环境保护、发展现代渔业等方面出台各种特殊措施,推进平潭海洋事业先行先试。
牧海耕渔,激流勇进。随着国务院支持海西建设《意见》的出台,福建省一批重点项目依“海”而为、乘“海”而上,海西蓝色经济迅速崛起。去年,福建省海洋经济总产值达391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12%,其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全省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总体规模居全国第三。
海西蓝色经济发展有如此磅礴气势,离不开国务院、国家海洋局的鼎力支持。2005年,国家海洋局与省政府签订了《关于共同促进福建海洋事业发展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对福建海洋战略研究、海洋科技开发、海洋人才培养、海洋防灾减灾、海洋执法配备等5方面给予支持;2008年,国家海洋局又出台《深化落实〈关于共同促进福建海洋事业发展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给予福建省更多惠策。据此,福建省上缴中央的海域使用金,在符合财政制度的前提下,由福建省编报项目支出预算,国家海洋局会同财政部优先安排用于支持福建海洋事业发展,目前各项资金累计已近2亿元。同时,鼓励和支持福建港口建设和临海工业建设,先后批准了宁德核电、福清核电、漳州开发区人工岛、平潭跨海大桥等一批重大建设用海项目;为福建省配置了32艘执法艇、36辆执法车辆,使福建海监执法装备走在全国前列。
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福建省抓住国务院、国家海洋局支持海西建设的契机,相继出台“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加强当前海洋管理”等意见,全面推进福建省海洋工作,连续五年获得国家唯一海洋综合管理特等奖。海洋盐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水利用业等海洋新兴产业产值增长幅度已超过25%,海洋科技进步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达57%;建设了晋江深沪、厦门高崎等一批中心渔港和一、二、三级渔港,台风期间渔船停泊率提高至55%;3万多艘海洋捕捞渔船安装了船用安全终端,海上渔业安全救助能力明显提升;全省港口货物吞吐量已达3亿吨,对外出口增长强劲……海洋经济已成为福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新增长点。
今年起,福建省将开展湾外围填海规划论证,编制《福建省湾外围填海规划》,引导临海建设项目向湾外拓展,实现海域、海岸、海岛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同时,开展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研究,选择一两条江河流域开展水环境监测、污染源跟踪、溯源追究和生态补偿试点;并提倡低碳养殖,重点实施网箱养殖区节能减排措施,进行养殖水域环境污染补偿制度试点工作等。力争使“十二五”期间海洋经济总产值年均增长17%,增长速度保持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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