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日前,株洲市渔政管理站负责人约见记者时指出,市民不得随意向江河放生水生生物,以免破坏湘江生态环境。最为重要的是,不能让外来生物侵入湘江。
据悉,5月23日,一些爱心人士在湘江株洲大桥附近放生了价值上万元的鱼类,后遭人恶意捕捞。市渔政管理站负责人说,这类 “放生”违反了农业部颁发的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是不允许的。
按照规定,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均须先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由指定部门监督实施。常规养殖品种,由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和监督实施。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均只能由省级渔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和组织实施。
市民如需向江河放流水生生物,可出资向有资质和许可证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购买种苗,并提前15天向市渔政管理站报告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地点等事项,接受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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