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暂无证据表明食用巴鱼无毒。
国家法规有明文规定,禁吃野生河豚。人工养殖的河豚却钻法规空子,“游”上饭店餐桌。5月26日,记者在新会会城仁义村村口一家饭店发现,为了招徕食客,这家饭店向食客推介巴鱼(人工淡水养殖的暗纹东方豚),受到食客关注。该饭店的服务员表示,巴鱼无毒,味道鲜美,清蒸、做汤都比较好吃。
巴鱼味道鲜美很受食客欢迎
这家饭店在仁义村村口,以经营海鲜为主。当天,记者在饭店门口看到,一只只透明的玻璃缸内,装着琳琅满目的生猛海鲜,非常显眼,其中一个鱼缸里,10多条手掌长的肥胖巴鱼在水中欢快地游着。鱼缸外有清晰的标牌:“巴鱼68元一斤”。从外观看,巴鱼和河豚非常相似:光滑的外皮有着黑色的斑点,身体浑圆,头胸部大,腹尾部小。
“这是河豚吗?”记者问旁边的服务员。“不是河豚,是巴鱼,无毒的。”服务员简单回答后便走开。记者再次咨询了另一名服务员,她的回答则显得“婉转”:“河豚煮熟了吃,没毒的。吃什么都有风险啦,广东人有什么不吃?”
一位服务员告诉记者,巴鱼的味道非常鲜美,做法很多,清蒸、做汤、焖都好吃,很受食客欢迎。
暂无研究证明食用巴鱼无毒
巴鱼到底有没有毒?饭店经营巴鱼是否合法?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新会区卫生监督所的王继鹤所长。一听到记者说巴鱼,王所长立即表示,新会有个别酒楼卖巴鱼,仁义村的这家饭店不是“独此一家”。“酒楼所卖的巴鱼不是野生的河豚,而是农民养殖的一种河豚。”王所长表示,“目前,还没有研究证明,吃巴鱼百分之百无毒,市民最好不要为了美味铤而走险。”
卫生监督部门遭遇执法难题
河豚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鱼类,毒性大,加工不当食用后,极易造成食物中毒,目前,河豚中毒尚无特效解毒剂救治。餐饮单位一经发现违法经营,将被依法严厉查处,造成中毒后果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对于人工养殖的巴鱼,却让卫生监督部门陷入了执法尴尬。“从源头上来说,国家没有说不允许农民养殖巴鱼。巴鱼是否禁吃,并无法规涉及。因此,酒楼饭店经营巴鱼是钻法规的空子,我们难以执法。”王所长希望,国家、省有关部门能够重视巴鱼现象,从养殖、加工、经营等方面加以规范,让职能部门执法“有据可依”。
巴鱼
巴鱼到底是什么鱼?
记者在广东省食品安全网(www.gdfs.gov.cn)查询得知,巴鱼是河豚的一种,属于暗纹东方豚。
巴鱼自1991年人工繁殖成功以来,目前已有部分省(区)制定相关的养殖标准、规范和专利,全国有多个省(区)都可进行人工养殖巴鱼,山东、江苏、广西等地都有农户人工养殖巴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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