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王堆海鲜批发市场,一姓陈的店主从水池里捞出一只捆着湿布绳的螃蟹对记者说,卖螃蟹捆湿布绳的做法是这个行业的潜规则,布绳从螃蟹捕捞上来就捆上了。
据长沙晚报5月27日报道,省质监局5月20日公布的《餐饮计量规范》明确规定,餐馆卖水产品给消费者时,消费者可要求对螃蟹等“裸称”。然而记者在昨日的采访中发现,“螃蟹绑着卖”的行规依然如故,其背后隐藏的主要是商家的利益,而吃亏的却是广大消费者。新的规范能否解掉绑在螃蟹上的粗绳?消费者在观望中期待。
惊 讶 1.2斤重的螃蟹绑绳4两多
昨日,记者陪一位朋友来到马王堆水产品批发市场买螃蟹,在一家经营水产多年的摊位前,记者和朋友一道问忙得不亦乐乎的女摊主:“怎么非得用这么粗的棉绳绑住螃蟹?”女摊主当即表示这是为了防止蟹钳伤人,“再说,大家也都是这么绑着卖的”。她同时明确告诉记者,这里个大的海蟹是30元一斤,必须连绳称。
记者要求:“我想知道一下净重,麻烦你帮忙称一下。”那位女摊主将记者选的一只“绳蟹”称重量为1.2斤,松绑后再称时,螃蟹的重量不足0.8斤。这表明购买这只“螃蟹”时,有4两的钱买了一根绳子。
记者的朋友原打算买五六斤蟹的,但按这个数量,他就要用60多元买一堆毫无用处的棉绳。“不买算了,实在是划不来!”记者的朋友最终放弃买蟹。
记者在市场内逛了一圈后发现,这里的海蟹有几种价格,个子小的28元一斤,个子大的大多卖到30元至35元一斤。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同一种蟹的价格差别也很大,关键在于捆蟹的绳子是用的粗棉绳还是细小的塑料绳。不少消费者的心理受价格因素影响,一般会觉得“大棉绳”的便宜,实际上是吃了“暗亏”。
离 谱 一顿饭花了210多元绳子钱
无独有偶。在万家丽建材市场从事建材生意的傅老板在带几位东北朋友吃了一顿螃蟹后大呼:“太离谱了,居然花了210多元去吃绑螃蟹的烂布绳。”
前天,傅老板生意场上的几个朋友来长沙考察,傅老板决定请这帮朋友去东二环线的一家酒店吃海鲜。“当时我点了6只大螃蟹,没多久,服务员就提着一个黑塑料袋进到我们的包厢,说是我们要的螃蟹称好了,六只蟹有7斤重。”傅老板说,服务员一进包厢就把黑色塑料袋里的螃蟹给他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就来气,原来我只看到了几根圆滚滚的粗布绳。”
傅老板问服务员那绳子里面包了什么,服务员说是棉花。傅老板就和服务员理论起来:“你们应该把这布绳解下来称才对啊!”服务员却说:“我在这里工作3年多了,从来没有看到过解下绳子称螃蟹的。”傅老板说,本来他还想与服务员理论一番,但当着几位远道而来的客人实在有些不好意思,只好“转弯”,要求服务员把布绳留下来:“我们做建材生意的,拖运建材时要用这些布和棉花隔垫。”
买单时,傅老板发现螃蟹是90元一斤。但事后傅老板也称了一下酒店给他留着的那些烂布绳:“一称这些烂布绳有两斤四两多,按90元一斤螃蟹的价格算,我们就吃了210多元烂布绳。傅老板自我解嘲说:“听说过去有吃草根的,但从来没听说过吃烂布绳的,我可是真的领教了螃蟹的厉害!”
开 眼 绑绳原来有这么多“套路”
螃蟹为啥大多要“五花大绑”呢?
据一位经营水产的老板介绍,螃蟹进入运输、批发环节时,须用绳子捆绑,否则极易伤人,而且螃蟹互相厮打,若不捆绑平均存活期只有2天,商家利益无法保证。
同时,螃蟹绑着卖也是“行规”,这样做能增加分量多赚钱,一些批发商都会在捆蟹绳上做手脚,有的故意将捆扎用的绳子加粗加长,有的甚至在绳子中掺进沙土,捆绳的重量常常等于甚至超过蟹的净重,消费者不得不以蟹价买下一条粗大的绳子。 另外,“捆绑”还有一点好处,就是让一些不慎断腿的螃蟹可以“抱住”断腿,减少商贩的损失。
在马王堆水产品批发市场,记者仔细看了螃蟹身上又粗又大的棉绳,发现棉绳其实是用布将棉花包起来缝着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螃蟹随时不失水。棉绳吸水性特别好,称螃蟹的时候也可以增加重量。”一位卖螃蟹的摊主并不忌讳地介绍。
昨日,在傅老板吃螃蟹的酒店,记者问螃蟹怎么绑着这么多绳子时,一名服务员说:“进货的时候就是这样的(绑着绳子)。你在马王堆进货时,可以选那种绑草绳的,但用草绳绑螃蟹称起来更重,因为草绳里掺了沙。那种(草绳)每条大概四五两重,我们这里的螃蟹是用棉绳绑的,就是浸了水一根也只三四两重。”
议 论 螃蟹身上的绳到底怎么解
那么有什么方法既保证商家利益又维护消费者权益呢?很多人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有关管理部门研制出标准重量的绳子捆蟹,然后在结算时减去绳子的实际重量。
就在傅老板吃螃蟹的那家酒店,大堂经理表示,如果把绳子解掉,螃蟹的价格肯定要上涨,这对消费者来说也是一样。她在马来西亚留学时了解到,马来西亚规定捆绑螃蟹要用很细的胶丝。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她建议规范商家可以借鉴类似做法,向从事螃蟹买卖的商家提供一种专业胶丝。
在长沙从事法律援助的李平山律师认为,消费者对于购买的商品有知情权,商家应该将商品的净重和毛重分别标注在外包装上,让消费者一目了然。李律师还认为,虽然目前相关法规并没有对散装食品的外包装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于外包装的质量标准比较含糊,但是商家不能因此无限制地加重食品的外包装,这样做有违公平原则,也有失商家的诚信。
一两重的塑料袋不足为奇,而一斤的螃蟹四两的绳则更令人窝心。如今“粗绳绑蟹”早已成为水产市场一条“行规”,过重的包装坑了不少消费者。过度包装从法律性质上看,既无隐瞒事实,也未虚构真相,更未强买强卖,看似合法,却不合理,其实掩藏的是一种价格“讹诈”。这种行业性的集体行为,实际上是在变相涨价,潜台词是“咱就这样,您爱买不买”。
李律师指出,如果餐馆在进货时也遭遇同样的计价方法,这一连串的销售活动则成了一出“击鼓传花”,而那朵昂贵的“花”则最终落到了消费者手中。
执 法 螃蟹绑绳过分可罚5000元以下
近日,湖南省出台了《餐饮计量规范》。针对螃蟹用粗绳绑着卖的现象,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副处长杨艳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餐饮计量规范》作为强制性的地方标准,从颁布实施之日起相关企业和个人就有按标准实施的义务和责任,对不按标准实施的企业和个人,质监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据她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商品,应当责令其停止销售……没收其违法所得;处以该批次商品货值金额百分十至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绑螃蟹的绳子如果过分,可以对商家进行5000元以下罚款。”
另据了解,为了宣传贯彻新标准,维护新标准的严肃性,市质监部门将于近期组织专项行动,对违反新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
长沙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徐宏洁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消费者遇到“螃蟹捆扎绳子太粗”的问题时,最简捷的办法是通过拨打12315来进行投诉,店家如果对消费者有欺诈行为,经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定性后,消费者可以获得消费金额两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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