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目前,我市新鲜鱼陆续上市,种类繁多。一些有毒鱼类,特别是河豚鱼往往混杂在其中,一旦消费者误食,将会发生严重的中毒后果。为此,市卫生局提醒市民:不要冒生命危险食用河豚鱼。在购买和食用水产品时要注意辨别,不要食用来源不明或不认识的鱼类。同时要求全市各餐饮单位,未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许可,不得加工经营河豚鱼,一经发现将依法严处。
河豚鱼又名平巴肘、气泡鱼,身体浑圆,头胸部大腹尾部小,背上有鲜艳的斑纹或色彩,体表无鳞,光滑或有细刺。河豚鱼所含河豚毒素及河豚酸,为剧毒成分,主要存于河豚鱼的卵巢、肝脏、血液等部位,有时肉中也有此毒素。其毒素为神经毒素,食用后20分钟即出现中毒症状。中毒初期表现为手指、口唇麻木,继而四肢麻痹共济失调和全身软瘫,重者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河豚毒素比较稳定,盐腌、日晒、加热烧煮等方法都不能解毒。
我国《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虽然我市有河豚鱼养殖单位,但河豚鱼加工、经营尚未开禁,未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加工经营河豚鱼。市民如发现餐饮单位和商贩有加工经营河豚鱼的违法行为,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如发生误食中毒现象应立即前往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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