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电打鱼,将鱼的幼苗和其他水产小动物“一网打尽”,破坏了渔业资源、自然生态,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去年,霍山县农业委员会依法查处了钱某等六人的“电打鱼”行政案件,现场没收了电瓶、升压器等作案工具,并作出了4000-9000元不等的罚款。钱某等六人仍然无视法律,拒不履行,于今年元月,霍山县农业委员会依法申请霍山县法院强制执行。经法院的教育、法律宣传和强制执行,至目前,已有五人履行完毕,下余一案仍在强制执行中。
电打鱼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执行,有力促进了霍山县的“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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