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核心提示:美丽的鄱阳湖是个天然的淡水鱼养殖场,为了使湖中的水产资源和生态不受影响,近些年来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把每年的3月20日~6月20日定为禁渔期、每年向湖中增放鱼苗等。可是,湖上的区域性、流动性很大,给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近些天,鄱阳、余干的几百条渔船涌入都昌水域捞螺蛳,不仅影响亲鱼产卵,对湖水净化也带来影响。
渔民反映:捞螺蛳应禁止
4月中旬,都昌县多名渔民向本报反映,鄱阳湖都昌水域有很多捕捞船只捞螺蛳,每天都有数十车螺蛳从都昌一些乡镇上岸运往江浙一带。
一名姓占的渔民告诉记者,政府制定禁渔期是为了保护湖域的生态环境,使得渔民的生活更好。大多数渔民响应政府号召停船歇网,但是少数本地渔民跟着余干、鄱阳等地的渔民下湖捞螺蛳,尤其是成群结队的余干、鄱阳渔民进入都昌水域捞螺蛳,原本平静的亲鱼产卵繁殖场所被搅乱了,这种行为违反了禁渔令,破坏了鄱阳湖的生态环境,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有关部门应给予有力打击。
一名住在公路边的渔民说,他每天都能看到许多运输螺蛳的车辆进进出出。相关部门对湖上的捞螺蛳船只无有效监管办法,有的部门按每辆运输车收取一定数量的罚款,某种程度上助长了不法渔民的不法行为。
记者调查:禁渔期湖区不安静
4月14日,记者来到都昌县西源乡与周溪镇交界的一个湖汊边上,离岸边约1000米的湖中间,捕捞船只在湖中缓慢行驶,一股股黑烟在湖上飘散,机器的轰鸣声传进耳鼓。此时鄱阳湖的水位较前两年同期高出不少,湖岸边的水很清澈,湖边的水草葱郁翠绿,但是在捕捞船只那里明显可以看到水有一条分界线,就像江中的泾渭线。有人指着那些渔船告诉记者:“那全部是鄱阳、余干人在捞螺蛳,我们自己都没有下湖,也是想以后湖里的鱼会更多些,反倒让他们来抢我们缸里的‘粮食’,真希望有关部门能制止这种掠夺行为”。
一名姓曹的渔民气愤地说:“当地一些人见钱眼开,与鄱阳、余干人合伙,负责收购他们的螺蛳,这等于给那些人开了方便之门。”该渔民还说,螺蛳是鱼儿最好的饲料,现在湖里的螺蛳明显少了,肯定会影响鱼类的繁殖生存。
市水产局渔政科汤科长认为,螺蛳是湖中主要生物链,不仅是鱼的饲料更重要的是能降解水污染,捕捞量超过繁殖量会致使湖中的生态失衡。
监管部门:应多县多部门联管
据了解,螺蛳属水生动物,按管理规范划分,应由湖管和林业野保部门监管。都昌县林业局野保站站长曹达双告诉记者,他们接到当地渔民反映,也知道湖中的螺蛳是不能过量捕捞,特别是禁渔期更会影响整个湖内的亲鱼繁殖。之后,县林业局野保站与县林业公安等到湖区检查,发现在都昌水域捞螺蛳的大部分是余干、鄱阳的渔民,他们分布在靠近鄱阳湖都昌水域的万户、西源、周溪、和合、玑山等乡镇地界,多的时候一天有几百条捕捞船只,他们把捞到的螺蛳卖给都昌当地人,这些人则负责运销。在湖上管理起来很难规范,经常出现暴力抗法现象。都昌县候鸟保护局相关负责人在湖区执法时,就遭到鄱阳渔民的殴打,至今还在住院治疗。他们只有在收购点或路上拦截进行处罚,这也是无奈之举,主要是想通过处罚切断运输线。要从源头上禁止禁渔期捞螺蛳,非得由省相关部门牵头,鄱阳湖周边相关县联合打击监管。
鄱阳湖管理局都昌分局詹局长在谈到禁渔期捞螺蛳一事时说,他们与都昌水上公安分局多次入湖区检查,对一些本县渔民捞螺蛳、运销行为进行教育罚款处理,对态度不好、屡教不改的将捕捞或收购的螺蛳倒回鄱阳湖。但是,他们对于外县的渔民在都昌水域捞螺蛳处罚就感觉难度较大。4月23日,由省湖管等部门会同7县联合在湖区执法,重点打击禁渔期捕捞螺蛳,这只是禁渔中期的一次检查。也就是说,禁渔期要有一个多县多部门联合管理机制,并经常性地进入湖区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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