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昨日,省海洋与渔业厅对外发布 《福建省实施2010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方案》,今年我省海洋伏季休渔时间确定从5月1日12时起至8月1日12时止,以五个时间、区域和对象分别展开。
县、乡(镇)、村(居)、船四级之间要层层签订伏休责任状,明确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对管理不力发生违规的,坚决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伏休规定的渔船不予发放燃油补贴。
据悉,此次钓具作业不列入伏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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