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为加大禁渔期实施力度,严肃禁渔期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捕捞活动,贵州省铜仁市渔政管理站加大巡查执法管理力度。4月10日晚22时30分,经过两个月的调查和艰苦蹲守,市渔政站在河滨公园码头处抓获一艘用汽灯照明、使用鱼叉违禁下河捕鱼的“三无”船只。
经查,违法嫌疑人冯某于2009年9月在渔梁滩购买木质船一艘,在没有进行船检登记和办理合法捕捞证件的情况下,多次违法私自下河进行捕捞活动;在被渔政站查获时,他已捕杀到大口鲶一条。根据冯某本人交代,今年以来特别是禁渔期间,他多次在坝上桥至铜岩河段进行违法、违规捕捞活动,由于使用的是亮度很大的汽灯照明、鱼叉捕杀,经常被渔民和其他人误认为是电鱼船。
冯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贵州省渔业条例》中禁渔期的相关规定,还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市渔政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贵州省渔业条例》的相关规定,鉴于其认错态度深刻,且未造成渔业资源大量损失,该渔政站对其作出罚款并暂扣船只的处理决定。下一步该市将继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为保护锦江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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